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12-07 来源:

根据《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的要求,现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11日—12日(9:00—17:00)

三、资格复审方式

    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考生,本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按照系统的相应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及时查看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根据提示进行修改,重新上报。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学位证(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

3、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上传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请于2021年12月14 9:00—12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提交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健康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经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面试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现场后要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仔细阅读《面试应试者须知》(见附件3),打印并填写《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75—2979951


 附件: 1.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面试应试者须知




 附件1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平顶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附件3面试应试者须知.doc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