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顶山市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教育类岗位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来源:

根据《2025年平顶山市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现将岗位核减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核销核减情况

根据《2025年平顶山市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要求,因考生放弃、缺考或参加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达不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的,岗位相应进行核减或核销。具体如下:

1.核销岗位(10个)

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01070301平顶山市第八中学01071003;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01071704;平顶山市第一高级中学01072401;平顶山市财经学校01072701;舞钢市第二高级中学03120203;舞钢市实验高级中学03120302;舞钢市第一初级中学03120407;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06210306;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11100205。

2.核减岗位(3个)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01071904岗位,计划招聘2人,参加面试1人,该岗位核减1个,核减后招聘计划为1人。

河南省鲁山县第三高级中学06210204岗位,计划招聘2人,参加面试2人,因1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该岗位核减1个,核减后招聘计划为1人。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06210302计划招聘2人,参加面试2人,因1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该岗位核减1个,核减后招聘计划为1人。

二、参加体检人员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参加体检人员集合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上午6:10

地点平顶山市光明路小学北校区(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90米路南,原新华区政府院内)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体检承诺书》(附件2)、面试通知单及一张1寸免冠证件照,于10月12日(周日)上午6:10平顶山市光明路小学北校区(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90米路南,原新华区政府院内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参加体检时,不得穿着或佩戴明显标志;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保持空腹。

4.如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项目检查。

5.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三甲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内容),可以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6.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在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本人通过现金或扫码支付的方式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单项复检费用以医院对具体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准。

7.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在报到时和体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9.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375-2979951

 

附件1:2025年平顶山市县以下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教育类岗位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生体检承诺书.doc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