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2 来源: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作要求,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和人员集聚,防止交叉传染,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失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7号)工作要求,按照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失业保险业务将暂停线下现场业务受理,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预约办”“不见面办”经办服务模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线下人工窗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等业务,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河南社保”手机APP、“豫事办等网络公共平台申报业务,查询、打印失业保险信息。

三、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业务;个别单位或个人的紧急特殊业务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预约申报办理;如果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存在业务办理的困难和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我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四、暂停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由原来收到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申请,改为延长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申领。

、暂停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业务,对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证书,如证书在2020年3月底达到一年期限的,延长到我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后3个月内申领。

六、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一)市本级失业保险:

注册业务:0375-2978900、0375-2978915

失业待遇:0375-2978929、0375-2978913

技能补贴:0375-2978910

(二)各县(市、区)业务咨询电话:

舞钢市:0375-6109179

宝丰县:0375-6560656

郏  县:0375-5152039

鲁山县:0375-5626611

叶  县:0375-3319019

新华区:0375-4945197

卫东区:0375-3992816  0375-3992762

湛河区:0375-2266151  0375-2266137

石龙区:0375-7069601

高新区:0375-398626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667858

望相互转告。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平顶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