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停部分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作要求,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和人员集聚,防止交叉传染,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暂停部分线下业务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部分线下业务办理,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工作日期间,相关业务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如亟需办件,应通过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于可以通过“网上办”的事项,请按照办事指南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和办理。
三、相关业务办理须知请参照附件《暂停线下业务办理事项及咨询电话》,如有疑问请依据附件中对应事项致电咨询。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附 件:
暂停线下业务办理事项及咨询电话
业务事项名称 | 咨询电话 | 备注 |
劳务派遣资质申请、现场核实 | 0375-2978818 | |
综合计算工时申请 | 0375-2978836 16637507708 | 请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采用邮寄的形式传递,业务受理、审批按规定在平顶山市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收件人:平顶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苗晨光,地址:市行政审批中心综合服务楼517房间) |
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实地调查 | 0375-2978876 0375-2978882 | 暂停平顶山市创业担保贷款大厅 |
证书补发、外地调入人员资格确认,2019年度职称文件下发和证书打印,发放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类证书 | 0375-2979955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 | 0375-2978838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0375-2978822 0375-2978881
| 1、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等,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2、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登录全国劳动人事争议网上调解平台进行申请。平顶山市仲裁院邮箱pdszcb2006@sina.com,互联网+调解网址:http:223.71.147.149/portal |
工伤认定 | 0375-2978899 | 网上申报正常受理,如资料无法收集,可先在系统上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