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
全市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根据《平顶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平人社〔2020〕70号)规定,为了引导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伤进行合理治疗,提高工伤保险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工伤医疗成本,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各医院、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自愿申请,我局确定以下机构为2022年度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