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平顶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资金核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8号)文件规定,对2024年2月5日至2月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其2024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收到省厅通知以后,我们与统计部门、电力部门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并持续跟踪企业用电情况,经初步核查,我市共有300家工业企业符合条件。我局按通知进一步核查企业1月份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数量(有93家企业未参加失业保险),同时通过“信用河南”逐一核查企业失信惩戒情况,对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进行标注去除(有16家企业被列入承接名单),最终确定有19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共需发放奖补资金666.15万元。
以上核查情况已于2024年3月25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5日---3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