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根据《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平人社〔2018〕10号)相关规定,根据我市大众创业导师团创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资料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公布2025年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团成员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决定
经审定,决定聘任董艳艳等102位同志为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聘期3年,自2025年11月至2028年11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导师团的组织管理,经研究决定:
何永亮同志任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团团长;
曹若谷同志任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导师团秘书长。
三、工作职责
大众创业导师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创业者及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如:
1.政策解读。为创业者解读国家及地方就业创业政策,并提供落实服务。
2.创业指导。通过咨询、辅导、讲座等方式,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解决创业难题。
3.资源对接。帮助对接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拓展产品市场渠道,对接适合的创业项目和企业。
4.结对帮扶。积极参与“四进一结对”等专项服务活动,深入创业孵化基地和企业一线,提供精准化指导。
四、管理机制
大众创业导师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对导师进行考核评价。对在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大众创业导师,将给予适当表扬,并优先续聘。
新聘任的大众创业导师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投身创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为我市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精准的指导与服务。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大众创业导师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推动我市大众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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