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选聘兼职仲裁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5 来源:

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5名兼职仲裁员。

二、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聘用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的;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具备法律知识、有调解经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0月31日,以下时间、年龄计算以此类推);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年龄30(含)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特别优秀或办案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身体条件以能正常参加庭审、撰写文书为准。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聘报名条件:1.受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未结的;2.被依法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的;4.曾聘仲裁员被解聘未满规定期限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5.存在其他法律规定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形。

(五)工作要求:

1.服从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严格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及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职责;

4.经现用人单位同意,每月能安排不少于4天的办案时间;

5.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选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09:00-12:00,15:00-17:00

网络报名:2026年10月15日8:00至10月31日17:00(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在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选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提交个人简历和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

(2)网络报名。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ds.gov.cn/),下载选聘公告附件《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选聘报名登记表》,并将该表格与个人简历、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职称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发至邮箱pdszcb2006@sina.com,主题请注明:姓名+兼职仲裁员。

(二)资格审查

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并按选聘要求对学历学位、职称和资格证书进行初步审查,按照人岗相配的原则,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确定不超过15名入围面谈人员。

(三)面谈

组织入围面谈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方式采取自我介绍+提问,通过面谈了解其工作经历、业务素养和职业规划适配性,由评委面谈打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职仲裁员拟聘人员。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期及待遇

一经聘用,将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纳入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统一发放聘书,聘期五年。

根据办案情况,按照每办结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裁决、调解、撤诉办结案件,不包括仲裁审查确认、其他方式办结案件)给予一定办案补贴。

六、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由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实施。

1.咨询方式:蒋大卫  2978890 董晓  2978839

2.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路与夏耘路交叉口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8号楼215)。

附件: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