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企业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有哪些政策支持?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4-30 09:40:35    

        答:(一)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规定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可按企业新购置实训设备总值的2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具体标准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制定;(三)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四)对企业开展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五)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可依托1-2家龙头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六)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