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顶山市新华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情况详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的专业要求和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限法律类、财会审计类、中文文秘类(需求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心理抗压能力,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六)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详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报考一线办案类岗位的,需适应经常性加班、长期外出和不定期出差以及急难险重工作的任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与新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消息
招聘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xinhuaqu.gov.cn/)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
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xinhuaqu.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1月22号至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西路生态园对面春华国际茗都新华区行政楼八楼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3),近期免冠1寸同底板彩色照片4张,《平顶山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现场缴纳报名费现金60元。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考生如通过招聘到岗使用的一律以科员身份安排。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新华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如涉嫌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纪检监察知识等。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网址www.xinhuaqu.gov.cn )和新华区工作课堂公众号(报名现场有二维码)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xinhuaqu.gov.cn)和新华区工作课堂公众号(报名现场有二维码)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应登录新华区公众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和通知,并按照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生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对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由新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网址www.xinhuaqu.gov.cn)和新华区工作课堂公众号(报名现场有二维码)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招聘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它事项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自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招聘工作进行期间,考生需自行关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网址: www.xinhuaqu.gov.cn)和新华区工作课堂公众号(报名现场有二维码)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5-6167502、3783309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11月14日
附件1: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专业目录
附件3: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附件4:平顶山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名额 | 资格条件 所需专业 |
一线办案类岗位 | 6名 (报考一线办案类岗位的,需适应经常性加班、长期外出和不定期出差以及急难险重工作的任务) | 法律类 |
财务类 岗位 | 2名 | 财会审计类 |
文秘综合类岗位 | 2名 | 中文文秘类 |
附件2
专 业 目 录
1、法律类:法律、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学、商法、政治学与行政学、诉讼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2、中文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新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
3、财会审计类: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财会、财会统计、财会与审计、财税与财会、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财政与会计、会计学、会计与金融、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计算机财会。
附件3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附一寸 免冠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身份证号 | 联系 电话 | ||||||||||
报考岗位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
奖惩情况 |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关 系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报考人员所在党组织意见 |
该同志为我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报考人 承诺 | 本人承诺:符合此次招聘的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与新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关系的,如有弄虚作假,一切后果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查人: |
附件4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等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可靠,所选报考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
考试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
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到报考岗位工作,五年内不要求调动。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