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报名条件进行调整,并延长报名时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西路生态园对面春华国际茗都新华区行政楼八楼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政治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三、学历学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限法律类、财会审计类、中文文秘类(需求专业目录见附件2); 取得双学位以上的,必须有一个学位对应专业目录要求;
(二)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详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报考一线办案类岗位的,需适应经常性加班、长期外出和不定期出差以及急难险重工作的任务;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3),近期免冠1寸同底板彩色照片4张,《平顶山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现场缴纳报名费现金60元。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考生如通过招聘到岗使用的一律以科员身份安排。
(五)关于“退回补充材料”人员报名资格的处理
审核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12月5日(报名最后一天)17时30分前将材料补齐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四、其它事项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自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招聘工作进行期间,考生需自行关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网址: www.xinhuaqu.gov.cn)和新华区工作课堂公众号(报名现场有二维码)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3.非中共党员者无需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对应“报考人员所在党组织意见”栏目中签字盖章。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5-6167502(工作日)、3783309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11月28日
附件1: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专业目录
附件3: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附件4:平顶山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名额 | 资格条件 所需专业 |
一线办案类岗位 | 6名 (报考一线办案类岗位的,需适应经常性加班、长期外出和不定期出差以及急难险重工作的任务) | 法律类 |
财务类 岗位 | 2名 | 财会审计类 |
文秘综合类岗位 | 2名 | 中文文秘类 |
附件2
专 业 目 录
1、法律类:法律、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学、商法、政治学与行政学、诉讼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2、中文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新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
3、财会审计类: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财会、财会统计、财会与审计、财税与财会、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财政与会计、会计学、会计与金融、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计算机财会。
附件3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附一寸 免冠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身份证号 | 联系 电话 | ||||||||||
报考岗位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
奖惩情况 |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关 系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报考人员所在党组织意见 |
该同志为我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报考人 承诺 | 本人承诺:符合此次招聘的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与新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构成回避关系的,如有弄虚作假,一切后果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查人: |
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等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可靠,所选报考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
考试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
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到报考岗位工作,五年内不要求调动。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